问题 | 交房延期多长时间告知房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未能如期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购房者可通过书信或其他正式方式向开发商提出书面催告。在双方充分沟通后,购房者有权利与开发商重新确定合同的最后履行期限,并敦促开发商加快履约进度。若催告函件已达三个月之久,而开发商依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履行责任,那么购房者将有权行使终止权,以此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请求其作出相应的财产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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