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打消爸妈买房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在父母生前并未签署遗赠抚养契约或遗嘱,在他们离世之后,继承者便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均等地予以继承人财产份额的分配。这里所说的法定顺序包括了父母亲、配偶以及子女,进入第二顺位的则是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在内的亲属。当继承正式启动时,首先应当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进行传承,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行使继承权利。如果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已过世的情况下,则应当按照顺序转为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续执行继承工作。此外,同一继承顺序内的各个继承人对于遗产的份额一般应持有平等的权益。然而,如果各位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进行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分配。最后,各位继承人需前往当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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