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退房协议应如何制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置房屋合同签署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追回违约金,这需要视情况而定。因为,关于违约金能否得到返还的问题,实际上仅在交纳损失赔偿金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若付款方向对方缴纳损失赔偿金并非因为自身过错导致违约,反而出于对可能发生违约事件的预见性而采取的止损措施,那么在后续事件没有达到违约状态时,这种情况通常可以争取获得损失赔偿金的返还。
但同时也要注意,若付款方向对方提前支付并且确实存在违约现象,具体的违约责任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的预先拟定的违约责任将占据主导地位;如若未有约定,则应参考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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