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后还能要求延期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解决房产延期交付所引发的违约问题,有以下相关规定:若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中,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逾期交房时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那么买方有权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向开发商主张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如果在协议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则买方可以参照已实际支付的房款总金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再加上逾期时间,作为索赔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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