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不给过渡费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业主面临开发商延迟支付过渡费用的问题时,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其一是积极与开发商进行对话协商;在这一步中,您可以和你的房东探讨如何合理地处理这个问题,包括对于过渡期内的补偿费用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以求寻找到最佳解答。其次是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拆迁办公室提出控诉;若您在之前的协商阶段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您可选择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拆迁办公室提出投诉和诉求。他们将会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并据此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最后一种形式则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倘若以上两种方法都没能成功解决困扰您的问题,那么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寻求法律上的保障。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用来证明开发商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也就是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过渡期内的应付款项的事实。最后,衡量过渡期(又称为“房屋拆迁安置期间”)内的相应补偿费用也应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并要求必须在约定的日期内支付给相关人士。因此,一旦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这一义务,受到损失的业主应有权采取上述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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