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冻结房产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法院办案人员需向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展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执法规章;
2.法院申请解除对房产封锁的法律文书需要同时上交; 3.国土资源房管部门依据法院递交的相关资料依法作出是否解除财产封存的决定; 4.若涉及房产保全事宜,可在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实现房屋保全的解除; 5.如申请复议获得了成功,则可通过复议程序撤销先前对于房产的财产保全; 6.在经过详细的沟通协商后,若债权人能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并且同意自愿撤回起诉的话,那么财产保全也有可能得到解除; 7.如果债务得到了圆满偿还,那么相应的财产保全自然也就可以得到法律意义上的解除和解封。 至于被执行人和其他人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查询、查扣或冻结处置行动,并应适时通知相关的共有人。而对于其他共有人所分享的那部分财产,人民法院在查扣、冻结时,应对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进行裁决性地查封、扣押或冻结解除。如果共有人能发起析产诉讼或是申请执行人代为发起析产诉讼,人民法院均应准予通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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