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租商铺能提前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售后返租是一项商业开发策略,它涉及到由房地产开发商在买家购买其商品房之后,有选择性地承租或者代理出租这批房屋,以此作为销售手段。另一个层面上,可理解为开发企业将已出售的商品房卖给了投资者,并在同时与投资者共同签立租赁协议,通过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项,或者直接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回报,形成一种新型投资模式。一般来说,售后返租最主要的目的在于迅速回收资金,并不等同于非法集资。然而,若要判断其是否构成非法集资,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不能因为签署了合同而推卸购买责任,从而导致违约事件的发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 (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 (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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