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交回房产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交房延迟是因为开发商方面的因素所致,您可向他们发送书面催告函。如果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在3个月之内将房屋交付给您,那么您便可以行使合同解约权,同时要求对方对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的第15条(一)项规定,出卖人因延期交付房屋或买受人逾期付款,依法经发函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尚未履行,其中一方当事人申请解除该合同应予以准许,除非双方签订了其他协议加以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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