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阴市开发商违约退款应该如何进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买者必须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交正式的撤回购买申请,可以采取邮寄挂号信或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进行提交。若涉及到由于开发商的过失而引发的退房情况,那么所带来的额外损失理应由该开发商承担。另外,若购置房屋的相关合同内已经对赔偿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处理;倘若合同所设定的赔偿标准仍然无法充分弥补受害人的损失,那么所产生的差额部分应另行提起索赔。其次,在购买者递交退房请求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全额退还购买者之前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还需对购买者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合约解除或者终止手续进行全面的办理。最后,开发商需要在购买者递交退房请求之后,即将购买者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原路全部返还给他并确保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借款清偿程序得到顺利完成。若在前述操作过程中出现任何困难,从购买者提出退房请求之日后的第十六个自然日直至他成功获取所有购房款项为止,开发商有责任每天对购买者进行相应的违约赔偿金的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