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房子延期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所载之日期准时交付房屋,您有权提出退房申请。在规定的交房之日到期之后,您需向开发商发出书面房屋催交通知书。如在此后长达三个月的法定有效期内,开发商依然无法实现交房事宜,则您具备要求退房的权利。此时,开发商应依照合同约定,全额退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若双方曾就违约责任进行过明确约定,那么开发商还须同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逾期交房,您欲解除购房合同之前,务必先行向其发送催告函。在催告函发出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您便可依法行使退房权。以下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时,您有权提出退房申请的几种情形:1.开发商逾期交房,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2.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亦未提供任何合理解释或一味推诿逃避责任;3.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但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交付,此时您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可依据实际逾期天数,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