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延期不交房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而买方也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多次书面催促之后,超过了法定的三个月合理期限仍然无法得到解决,那么任何一方若是请求解除这份买卖合同,都是应该受到法律支持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有明确的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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