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购房定金退不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交纳定金后无法退还的问题处理办法如下:首先应尝试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其次,可考虑申请调解程序;最后,若上述途径均未奏效,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与对方约定的债务,则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遵守约定,应当加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此外,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在此情况下,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当加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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