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怎么核实信息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何判定开发商是否逾期交付房屋呢?首先,经过催促后,若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其索取逾期期间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交付房屋,尤其是在此期间并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合同,并且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应由开发商来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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