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能高于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之时,缴纳的定金最高不得超出房产总价值的20%,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未严格遵循这一规定,而是仅仅收取大约一至两万元的定金作为约束。此种定金具备担保性质,买方接受定金后,有责任签署定金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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