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可以申请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业主是有权选择退房的。首先,在合约中所约定的交房时间到达之后,您需要向开发商发出明确的房屋催交通知书,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属于合法期限。在此期间内,如果开发商仍旧无法履行其交房义务,那么您便具有权利提出退房的要求。开发商需要依照合约中的规定,全额退还您所支付的房款以及对应的活期利息。如果双方签署的合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相关事宜,那么开发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您赔付所有违约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时交付房产,在您决定解除购房协议之前,须先行对开发商进行书面催告。经过三次书面催告后,若开发商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此时您便有权选择退房。总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您都有权选择退房:1.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且经过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2.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且经过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同时也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一直采取回避态度;3.开发商虽然能够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但经过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此时您虽无权要求解除购房协议,但可要求开发商按照逾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