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购房者自身缘故致使无法续购房产,则无法申请退还定金,除非双方在签约时已作出相关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付定金之一方如未能履行债务或未按照约定履约,以致无法达成合约目的的,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若由于双方均无法预见且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订立,则卖方有义务向买方返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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