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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想购房如何处理房产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若您对交易产生疑虑或改变主意而不愿再行购买,则可尝试与卖方进行深入磋商,寻求解除合同之途径。然而,若卖方坚持不予同意解约时,您便不可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将被视为违反合约约定,并需依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据自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自身应尽的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第五百七十八条还规定,当合同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为展示出其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向其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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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