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买房后退房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房事宜,法律规定了如下必备条件:1.需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2.若逾期交付房屋时间过长超出特定时限;3.若房屋质量与合同所载标准存在差距;4.如果无法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5.当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与购房协议中所规定的房屋面积存在较大偏差,且偏差比率超过百分之三以上;6.未经许可私自更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