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应该打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为合同订立或行使过程中支付的部分金额或替代物品的品质保证。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为“定金支付方”,另一方即得到定金的一方则称之为“定金接受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之间可就互赠定金达成约定,用以保全债权价值。若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义务,定金便应该按照双方约定折抵价款或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