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购房定金怎么退款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允许达成这样的交易。所谓定金,乃是在签订或者执行之前向对方交付一定数额金钱或等值替代物以作为保障之用。在此情况下,向对方支付定金之一方称为定金支付人,而接受定金者则被归类为定金收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有权协商设定定金协议条款,以保障债款的执行力。若债务人能够依约履行债务,那么定金便应折抵价款或予以原数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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