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商品房有购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预售合同虽同具买卖性质,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而言,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依据约定,确立了预售方在约定期间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楼宇所有权移转至预购方名下,同时由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部分房款,并按照约定时间接收该批建筑物的书面协议。值得强调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待建设的房屋作为交易标的物而签订的,是购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重要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