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产纠纷哪些不适用简易程序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况不适用于简易程序:(一)在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明确下落不明;(二)案件已经被发回上级法院重审;(三)当事人中存在大批量的诉讼参与者;(四)案件正处于审判监督程序之中;(五)该争议涉及到国家核心利益或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六)有第三方提出起诉,请求对已生效的裁判、决定及和解协议进行修改或者废除;(七)其他不宜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类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5: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