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强烈建议您审阅购买房屋时所签订的买售合同,确定其中是否包含任何关于场地使用性质可能发生改变及其相应处置方式的详尽条款。
2.紧随其后的步骤应当是向规划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相应变动是否已获济规划部门之审核与批准。若开发企业未经批准而擅自变更原有规划,则未来验收工作有可能不能得到顺利通过,进而影响到您获得房产证书的过程。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便是已经取得规划部门批准实施的规划调整,只要该调整对商品房的架构形态、户型配置及空间尺度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开发企业就应当在变更事项正式确立之时起的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购买方传达此信息;否则,购买方有权选择撤销买卖合同,同时开发企业还需承担相应的毁约责仼。(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会在购销合同中明确约定,购买方需要在收到此类通知后的十五个自然日之内,提交是否决定取消交易的书面回复,如未能按时提供书面回复,则将被视为承认和接受规划及设计变更带来的效果,并随之引发价款的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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