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包含什么法律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接触条件包含以下五方面:1.若一方向租赁合同严重违约,严重偏离合同订立时预期之目标与宗旨,那么解除合约便不仅仅是对违约一方给予严厉惩罚与制裁,更是尽可能减轻损害并为此提供的必要补偿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措施;2.如果一方向合同约定的时间尚未全面履约,纵然给予适当宽限仍未达成履约效果,以致于构成有效之合同因对方原因而无法得以实行,招致损失产生且使损失继续扩大增多;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难以执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这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依照法律明确定义的,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料且无法抵抗的、无法控制与避免的突发事件;4.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预定之合同解除条件,且涉及到的损失已经产生,如不及时采取行动解除合同,无疑将使损失持续扩大恶化;5.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皆有权随时决定撤消该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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