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酒店有纠纷怎么办理房产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约中的条款涉及提前终止租赁的违约责任,那么则需依据此进行协商处理。倘若在合约当中并未详尽说明如何处理这类事件,通常双方需要展开友好协商,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常见解决方式是从租赁保证金或是租金中扣除部份款项以作为对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行为而受损害的赔偿。然而,常规而言,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时,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假如在租赁合约中未有明确规定租赁保证金的性质和使用规则,那么保证金便被视为租赁预付款。无论何种情况下,这笔费用必须予以退还。在没有对租赁保证金的性质作出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它的主要功能实际上是为租赁房产及室内设施进行保险。因此,在租赁期间,如有任何因为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出租方的房产及室内设施遭受损失,损失金额均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但尽管如此,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财产损失可以在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后再对其进行适当退还。若在租赁期内并未产生此类损失,在合同到期或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时,租赁保证金应当全数归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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