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合同纠纷诉讼费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体法律领域,买卖合同纠纷并不被视为专属管辖。举凡对于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案件,一律不由当事人所在地区或合同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专司审理,而应交付被告住房地或者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之地的相关法院裁定处理。然而仅有涉及不动产方面的争议、港口作业过程中所引发的纷争,以及遗产继承范畴内的矛盾,这些特定类别的案件才须接受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譬如,若因港口作业中的相关问题提起诉讼,就必须由该港埠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予以审判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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