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产权纠纷怎么起诉对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有争议的两份合同效力问题时,我们须尊重签约顺序优先的原则,也就是在同一标的物上,先签署买卖合同者将被赋予获得该标的物所有权的权利,而后签署买卖合同或未实际履行合同之一方则无法获得此项所有权,但是他们仍可依据协议内容向卖家提出追究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一方买家已经成功获得标的物所有权,那就需要尊重物权优先的规则;再次,若买家未能成功入手标的物所有权,应坚决维护先占有原则;最后,对于那些已经成功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优先坚持执行先履约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当出现当事人任意一方未按合同承诺履行其义务或是严格遵循约定条款,他们必须承担包括继续履行、实行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在内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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