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买卖纠纷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则业主有权主张收回已支付的房屋款项及其对应利息,且需对自身所遭受的各类相关损失提出索赔。在此过程中,还应依据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协商结果加以明确定夺。若双方无法在协商环节达成共识,可诉诸法律程序以解决争议。此外,业主有权索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赔偿相关损失(包括因违约而引发的实际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同时额外请求对方承担现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数额的补偿性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开发商常见几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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