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湛江买房纠纷可以在深圳处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存在可撤销情形的合同之当事方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方,自其了解相关事项之日起的第一个年头内,均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等合同的申请,并且还可以请求卖方如数返还他们所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支付适当的损害赔偿金以补偿自身的损失,以及不大于已付款项一倍数额的赔偿作为额外的救济措施。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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