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仓买房社保没满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存在如下违约行为: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规划和设计方案;未能按照规定期限交付商品房,且逾期时长达到一定程度;无法依照所签订的协议取得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在交付房产时,其所交付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结果误差较大,且误差比率超出了法定水平(通常为±3%);以及提供的商品房质量严重不符合双方在合约中所约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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