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烂尾楼停贷后续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登记簿所载房产所有权之争议,为了防止该等权属证书的持有人对其进行随意处置,相关利益方均可申请提起异议登记程序。在登记机构受理并作出异议登记后,申请人需在异议登记设立次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相关法律诉讼,否则,此项异议登记将自动失效。若因异议登记出现误操作,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有权利者有权要求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在异议登记有效期内,任何登记主体的权益处分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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