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一次性返租销售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采用“售后返租”这种奇特的商业地产营销策略。所谓的“返租销售”,又可以称为售后包租、售后回租等,这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推动销售而创立的一种交易形式。在其楼盘完成建设并准备出售之际,开发商会与买方协商达成一个共识,即在房屋出售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数年),由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向买方支付租金,并负责代为租赁管理,或是干脆由该企业自己租赁经营使用。在此期间,所产生的租金将抵消部分购房价款或作为对买方偿付一定租金收益的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三)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五)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七)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八)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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