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业主强行入住怎幺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产义务,致房屋购买者无法入住该物业,此种情形下,若购房者采取强制性手段强行入住并不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然而,倘若房屋购买者向开发商以书面形式发出合理期限的催缴通知后,开发商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如期交付房产,同时又未提供任何合理且充分的理由解释无法准时交付的原因,那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据购房合同规定,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催告时刻起至实际交付日止这段时间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给购房者。总而言之,若因开发商违约而导致交易周期延长,或无法按期支付购房款等情形出现时,消费者应及时知会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解决问题,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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