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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房屋质量问题怎幺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新购置之房产发生质量瑕疵,购买者可与相关开发商进行充分探讨,以协商方式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然而,即使经过大规模整修,仍然无法到达原先所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购买者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请求解除购销房屋的契约协议,并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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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0: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