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退房的时限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准时交付房屋,经过书面通知催促后仍未在三个月期限内履行义务,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请求。若房地产开发商在相关催告环节中于三个月内如期完成了交房手续,则买受人可向开发商索赔逾期期间所产生损失的那部分补偿费用。而对于那些在书面通知催促下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准点交付房屋且开发商并未提供恰当解释的情况,作为买受人拥有直接终止该项买卖合同的权利,同时还能获得所有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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