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最后的房子归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中若发生一房二卖问题,则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优先处理:1)首先办理过户者获得新的房产所有权;2)已办理预告登记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购房者,将获得新房主的身份;3)未办理任何过户或预告登记手续,但已经实际占有所购房屋的买家,也将自动拥有新房主之地位。在此情况下,对于拥有有效合同的购房者,他们有权要求卖家履行合同条款,向其移交所购买的住房。与此同时,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或者无效合同的购房者,同样有权利要求卖家承担单纯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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