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开发商违约如何联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购房者应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商品房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且在经过严格验收许可之后,才能颁发给购房者“交付使用证明”,这是实现房屋交接的必备条件。因此,只有从获得“交付使用证明”之日起,才被视为正式的房屋交付日期。如有任何关于房屋品质方面的疑虑,购房者有权要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细致检测,且如经查证确属建筑商的责任所致,交付延迟的情况应该严格依照合同条款进行约束,以文字形式作为凭证,如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走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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