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一房二卖会查封房子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多卖”现象的保全申请,主要涉及到的保全措施即为房产的贴签查控,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财产保全范畴,其具体操作流程和法律条文如下所示:1、财产保全即是我们通常称呼的“诉讼保全”,该法律概念是指当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并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出于为了防止当事人(例如被告)转移、隐藏或者变卖财产等目的,依循相应法规条文,对涉案财产进行的自我保护措施。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确保未来在判决得以正式生效后,当事人能够顺利地实现对财产的执行权。财产保全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以及冻结三种方法。但需要注意的是,执行财产保全的权力一般都由当事人(即原告)主动发起申请,然后再由法院进行详细审查并决定是否要采取这种财务保全措施。此外,对于那些当事人(原告)并未提出此类申请,但涉及到的争议财产很可能出现毁坏、灭失或者其他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庭审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采取临时性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23: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