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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宁的开发商违约交房怎幺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规定按时交房,则业主有权按照该约定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因开发方的缘故而致使房屋交付日期有所延误,业主可向之发送催告通知书。在催告通知书发出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若是仍未能收楼,此时业主便可行使法定权利解除合同,同时还可主张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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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