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起诉开发商违约金过低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您需要准备好一份规范的民事诉状。其中需准确写下原告与被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种族、职业、所在单位以及居住地址);公司等其他法人实体则需要包含其全称、注册地点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担任重要职务人员的姓名和职位。在诉状中,需详细阐述您的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以及理由,同时需要罗列出支持这些请求的证据及其出处。2.其次,建议您前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并随附相关的证据资料。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且在此期间内有权针对案件所在地域问题提出管辖异议。3.接下来,依照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所有有关诉讼事项的讨论与活动。4.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不满,您应该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计算15日内,或在收到裁定书次日起计算10日内,向上诉审判庭提起上诉,并递交正式的上诉状给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5.当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引起了您的疑虑时,您可以在不妨碍判决或裁定执行的前提下,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6.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是,如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您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