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还购房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返还房屋之诉的诉讼时效并非有限期,而是具有相对较长的时间跨度,即所谓的无限期诉讼时效。当某一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受侵害之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救助,此次诉讼的时效起算点则是自该主体“明确知晓”或是“合理推断出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属于不动产物权及登记返还财产等特殊情况,则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于所涉领域的高度尊重和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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