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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房多卖”问题,卖方可能出于种种原因,决定将同一套房屋分别出售给两或多位购买者。针对这类情况,我们应当如何应对及解决呢?以下,笔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如下详细论述和解释。首先来看第一种情况,即“一房多卖”过程中,卖方先与两位以及更多的购买者签署了各自的购房协议,随后,卖方按照与后一位购买者的合同约定,完成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登记过程。在此种情形之下,两位购房合同皆属于合法有效。然而,鉴于后期签署的购房合同已经得到了全面履行,其中的买房人已经成功地获得了该处房屋的所有权;当后一位购买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之前的购房者则仅能寻求开发商退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要求针对其中的损失给予适当赔偿金(例如利息等),却无法要求原购买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其次,我们来看另一种常见的“一房多卖”情形——在首笔交易完成之后,卖方又与其他买家达成了关于同一物业的销售协议。在这个例子里,由于房屋产权已经提前完成过户,卖方不再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因此后来签订的交易合同也被判定为非法行为。最后,让我们讨论一下“一房多卖”中二次购房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在这类情况下,原房屋所有人仍然保持着物业的产权,而两次交易的买房人都还没有实际申请到房产证。在这样的案例中,前后两次的购房合同不会因为时间顺序的不同而产生效力上的悬殊,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因此,对于那些在“一房多卖”中遭受经济损失的购买者而言,他们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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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