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退房合同怎么写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退房手续签订的合约中,应当准确列明开发商及其全称,以及每位购房者真实姓名。对于开发商所使用的称谓,务必保障其拼写无误且包含公司所有信息;至于购房者的称呼,在退房协议中千万不能使用绰号或者简称,从而避免未来出现身份识别困难的问题。其次,关于退房协议的各项条款规定,虽然缺乏固定格式可循,但是仍需要认真在同一次签署过程中详尽无遗地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在处理退房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列出逾期未能办理退房手续一方所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同时,在这份文件中还要清晰无误地表明房屋退还日期以及未按期履约将会引发怎样的不良后果。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确认和签署退房协议的最终环节,涉事各方都必须亲笔签名,不能以打印方式替代手签模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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