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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面积不对算欺诈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之举,则将被定义为违犯商品房合同的不当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房地产企业所交付的住房发生严重缩水现象时,消费者有权选择撤销购买该房的合同,同时亦可请求卖方按司法解释中的准则对其进行损失补偿。通常情况下,面积差异比例在3%(包含3%)之内的房款及其对应利息应归还购买方,而超出自于这个范围之外的房款则需卖家双倍偿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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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