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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约开发商可以收回房子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仍然没有解决。倘若房屋未能按预定计划如期交付,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合同内容对购房者实施违反诺言的补偿措施;同样地,依据合同条款,购房者亦有权力选择终止房屋交易。倘若在约定日期过去仍未去过户,通常来说这将被理解为房产开发公司已经实质性完成了房屋交接工作,购买人需自通知单中的最后截止日起肩负起购房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相关的税务。对于开发商违约延迟交房的情况,业主们可以集体出面与开发商对话以寻求解决方法,若此方案行不通,他们也有权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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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