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期办理不能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履行房产证办理之义务,业主便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当办理期限已经过去而开发商尚未为购买房屋的业主完成相关房产证办理手续时,业主得以将该开发商作为被告方诉诸法律,以追究其对合约义务的违反行为。与此同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对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在约定中无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条件,并且损失额度不宜准确测算的话,在处理这类情况时,可以参考国内各大金融机构针对逾期还款所收取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的具体额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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