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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办理延期了能赔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可依据实际情况计算所得房款:1.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之内(包括百分之三);2.超出这一范围,购房者有权选择终止交易并退还已支付房款,若坚持购买,则对于计价面积超过约定面积的那部分,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款,需由购屋者自行购买补足;3.对于超出门槛百分之三的部分,由房地产商承担责任,其房产权则归属购房者所有。而反过来,当房产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款将由开发商如数返还给购房者,而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款,将由开发商加倍返还给购房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十四条规定指出,当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单位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距时,根据合同所列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缺乏相关条款或规定不够明确详细,则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处理:1.如果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之内(包含百分之三),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根据实际测量到的面积据实结算,在此情况下直至合约目的实现,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是不予支持的;2.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此种情况下购屋者若选择解除购房合同且索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利息,出卖方应予以支持;反之,购房者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测量到的面积高于合同所约定的面积,那么差额在百分之三以内(包含百分之三)的部分,购房者须按照原定的价格购买补足,差额超出百分之三以外的部分,房地产商将承担房款并获得所有权;相反,若房屋实际测量得到的面积低于合同所规定的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之内(包含百分之三)的部分,建筑商将全数返还购房者已付款项及其利息,而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款将由建筑商双倍返回购房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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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6: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