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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房屋纠纷开庭怎么陈述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请首先明确对应的被告主体身份。若其为人,可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对方的户籍证明文件;若涉及单位机构,不妨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该法人的基础注册信息。接着,着手起草民事诉讼状,力求阐述清晰当事人的身份概况、诉讼主张及其中所含的事实与依据。为了确保裁判过程的顺畅执行,建议同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相关措施。完成上诉状和证据准备后,即可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上述文书,立案庭法官将在收到后的七日内给予回复,以示是否立案登记成功。接下来的步骤,即做好举证工作,立案后,法院可能设立举证期限,要求你必须在此期间内提供所有所需证据材料,逾期未交的证据则不会得到质证环节的考虑。然后便到了案件开庭审查阶段,立案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各方当事人发出正式通知。务必按时出席庭审,如原告无充分理由晚于既定时间到达,法院有权裁定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和义务、征询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请求、启动法庭调查活动、进行举证和质证、法官询问诉讼纠纷、法庭辩论、陈述最终意见、进行法庭调解以及宣布审判结果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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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8: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