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和房屋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买受人与出卖方因购房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处理途径共有以下四大类:协商、调停、仲裁及审判诉讼。首先,协商:即合同当事人秉持互惠共赢的原则,在友好沟通的前提下,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间的纷争,此为最佳解决方案。其次,调停:若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双方未能达到统一共识,争议双方均有权请求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的调停,例如,若涉案方中有一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则可向上一级所属部门提出调停申请。上一级监管部门需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进行调停,而并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干涉。此外,当事人亦有权要求由合同治理机关、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组织进行协调和调解。再者,仲裁:在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圆满解决纷争且不愿意接受调停时,即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亦或是争议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最后,审判诉讼:若合同未载明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无仲裁协议签订,当事人便可凭借购房合同纠纷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寻求法律援助以妥善化解争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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