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纠纷的法拍房能拍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所有权存在纠纷,则人民法院不得对其进行强制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251条对此有明文规定,即若被执行人未能依照执行通知书中所载之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享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尽责部分之财产的权限。然而,应当依法保障被执行人和其抚养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在实施上述措施之时,人民法院须做出明确且公正的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254条亦明确规定,当财产受到查封、扣押之后,执行人员应该要求被执行人在特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如被执行人逾期仍未履行,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若该财产不宜通过拍卖方式处置又或是双方当事人皆同意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人民法院将代为寻求相关机构进行变卖或自行对其进行变卖。对于不允许自由交易的物品,国家应引导交由指定机构以相应的市场价进行回收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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